摇滚,选秀及其他

2023-05-18 23:00:13

1, 关于真摇/伪摇,贴一段我去年写的话: 


某种程度上,美国音乐是世界音乐的集中体现。就拿摇滚来说,它一直受到来自于本土的黑人文化、不列颠文化,以及中北美地区音乐的文化输入,本来就是多重文化/意识形态的驳杂产物,它的行销世界是为美国主导的政治经济体系服务的,所以一方面,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另一方面,它灌输的是“美国的就是世界的”,而你真去分析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美国的概念很空。所以西方摇滚是个说不清的东西,原因就在此。 



中国摇滚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西方摇滚的简单照搬和延续,而是从自我文化基因里抽取了与摇滚的内涵相容的部分,辅以西方摇滚的形式,包括民族音乐的元素,所共同创生的一种音乐类型,这种类型过去没有过,其他地方也没有过。 


中国摇滚的发展被九十年代中期激烈的市场化进程打断,是坏事,也是好事。……时至今日,中国人的整体社会心态和文化氛围已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原来催生本土摇滚的土壤已不复存在。所以,现在的摇滚复兴不是对8、90年代道路的简单接续,而是在大环境下的重新起步。 


这里再补充一下: 

经典意义上的“摇滚乐”就是美国黑白文化杂交的产物。后来融入了越来越多其他音乐、文化元素,但总体内核就两个东西,融合和冲突。只冲突不融合,不是音乐,只融合不冲突,不是摇滚。 (按:对嘻哈同样适用


中国摇滚和西方摇滚的区别在于西方摇滚是整体进入工业文明后各社会阶层、族群、种族相互融合与斗争的背景下产生的,而中国摇滚是在中国从农业文明跨入工业文明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体现是自身在历史中的价值嬗变和情绪演变过程,从这点上来说,罗大佑、等算是中国摇滚的先驱(这次开场唱《龙的传人》是一次致敬)。而把它提炼到音乐叙述层面的是崔健(《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所以中国摇滚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历时性矛盾以共时性方式呈现,代表作如何勇《钟鼓楼》、《垃圾场》等。另一个是总有一种似有似无的“土”味,而崔健后若干代的摇滚人都试图回避或“洗”掉这一点。因为摇滚终究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但洗掉后又没有了原来那种纯朴和力量感。所谓真/伪摇的争论,会长期存在下去,直到工业化进程的全面完成。 


另外,在进入信息社会后,原先支撑西方摇滚的那个支柱也不存在了,当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终究会动摇摇滚那种从工业文明中带来的金属质感和力量感。所以西方现在也是“伪摇”遍地,没什么好多说的。 


2, 年轻人要想成名是以组乐队的方式还是以选秀的方式 


梁博和张恒远都玩过乐队,所以有乐队的经历对个人肯定是加分的。至于为什么组乐队的方式比较难红,难道选秀的成功率很高吗?内地已经搞了十年选秀了,真正数的出来的有几个?还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如果真想大红大紫,那么参加好声音这种级别的选秀并获得好名次提升关注度当然是比较好的途径。另一方面,参加各类音乐节/公开表演等也是一条路,也许哪天真有人愿意打造你包装你呢。就拿汪峰来说,鲍家街的时候的他还是比较青涩,单飞后出了专辑也打开了一定的市场。但他一直坚持中小场地的演出,在小范围内这种口耳相传的口碑也很重要,不要觉得只有电视是唯一途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作品。他真正大红当然是靠几首流行度高的歌,不过就像我以前帖子写的,他的作品确实对当代都市青年的心理描摹到位,这里面有取巧的成分,但是个人努力是主要的。 



再来说选秀。在内地,选秀的价值其实有点倒错,因为选秀类节目首先是电视台用来扩大影响力、提升行业地位的工具,选秀本身的造星功能倒似乎是次要的。,是不允许一家独大的,因此湖南台若干年来试图垄断娱乐市场一直被广电敲打。如今的湖南、江苏、浙江三家地方卫视鼎立,加上一个心猿意马的央视,大家对音乐对造星对传递价值观其实都兴趣不大。而灿星的聪明或者说精明之处在于,它以模式参与的方式,收罗了一批以往选秀中淘汰/错过的边缘/跨界/过龄歌手,再加上一个“真声音,真音乐”的招牌,再加上重量级的导师,第一次以比较贴近行业价值的方式突出了音乐主题。 


3,音乐为了什么


刚准备继续谈选秀和电视的话题,忽然看到微博上梁欢的一条吐槽:音乐从不是人类的必需品。不管一个人有多热爱音乐(比如那一万个「如果音乐停止我不知怎么活」的选秀歌手),把音乐从他生活里剥离,他依然能存活。真正的必需品是食物、睡眠、文化,这些直接关乎人类延续的东西。因此聪明人把音乐做成了文化,美国有 Jay-Z、韩国有 YG。中国也得有。 


自从2011年湖南台率先将微博评论引入选秀后,依靠“神吐槽”不啻为一条快速成名的捷径。耳帝、梁欢作为“微博乐评人”的杰出代表,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传播音乐知识和合理欣赏观念的作用。他们的“华语歌手唱功评级体系”算是流行音乐领域评论体系化、标准化的一次自发尝试,效果如何不论,这条路子还是有价值的。 


但这样也容易陷入“为吐槽而吐槽”的窠臼。自准备出道以来,梁欢经常在微博上强调“评论者获得了比创造者更多的关注,并不是多好的一件事。创造者才是更值得尊敬的。”“会吐槽并不等于幽默,高端”等。 



话说回来,梁欢的微博实际指出了一个有些尴尬但大家也逐渐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音乐似乎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越来越不重要了。想当年,追明星,买CD,学新歌是一代人共同的青春记忆。也许是老了,但随着年岁增长对音乐的消费力越来越下降,恐怕不仅仅是因为盗版横行。这条微博下面的评论也说: 


Mr坚果:音乐本身就是文化。你所谓的‘把音乐做成文化’是矛盾的。文化也是有针对性的,不是所有的文化都适宜所有的人。个人认为,音乐只要是正面的、令人愉悦或者可以引人思索的,都隶属于文化的一部分。文化是包罗万象的,人类的文明结构也不同,很难具体的划分什么是文化的,什么是不文化的。 (10月9日 17:28) 


movingfast:@梁欢 文化也不是必需品,那些蛮夷之地爱斯基摩人有文化吗?他们的工作只是打猎维持生存,然后接着打猎。所谓的文化不过就是生活中慢慢养成的习惯,或基本的生活解决之后才开始慢慢动脑子思考怎么样会更好。吃饭吃了一千年就变成了饮食文化。真正的必需品是食物,睡眠,水。 (10月9日 17:11) 


这倒有点类似于我去年贴中说的:文化对经济生活是有积极作用,不过这个作用主要体现为“不阻碍”,也就是说它不起消极作用就可以了,怎么发展,其实对音乐人本身的意义大于对整个社会文化的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的“芭拉情歌”也并没有那么罪大恶极。正如梁欢说“当美国的摇滚小青年感叹「摇滚乐的时代结束了,现在是电子音乐的天下」时,中国用户喜欢的还是抒情大情歌。”群众喜欢港台抒情有什么错么?没有。只不过在去年摇滚刚露了一点头、还没真正形成声势的情况下,今年就急不可耐的恶狠狠反扑,,是怕彻底失去那已经山河破碎的市场吧?其实中国摇滚从来都是自己搞死自己的节奏,完全不必忧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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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粽眼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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