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摇滚乐史话——节奏布鲁斯的兴起

2023-05-10 14:56:27

/薛范


摇滚乐(Rock and roll或简称Rock)50年代中期萌发,三十多年米如洪水泛滥,几乎漫遍了整个世界。在摇滚乐的发展和流传过程中,又标新立异,孽生出名目繁多的变体——经典摇滚、艺术摇滚、爵士摇滚、交响摇滚、电子摇滚、乡村摇滚、布鲁斯摇滚、硬摇滚、摇滚歌剧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人们现在往往笼统地提“摇滚乐”一词,而实际上是把属于流行音乐(pop music)的各种体裁(它自然采用了摇滚乐的某些技法和表现手段)当作了摇滚乐,难免就“言不中的”了。


我们可不可以给摇滚乐下个准确的定义呢?可不可以准确地界定它的一切流派和变体呢?这恐怕是万难办到的。像上面列举的那些琳琅满目的名称,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恐怕连美国人自己都未必说得清楚。摇滚乐的发展一直千变万化,涌现一批又一批新星(歌手、乐师和词曲作家),制作出新的乐器以及相应的配器手段,不时革新音乐的节奏基础和旋律和声结构。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刚刚开始风行,过不久就遭到冷落;曾被认为是一种创新,转眼就变成了陈词滥调;最初令人心惊肉跳,后来渐渐受到欢迎;复杂的,原来是可以接受的;简单的,原来是有才气的……


新的流派、新的观念层出不穷,于是一切旧的也仿佛重新得到理解和评价。曾被一些人认为是60年代初大众文化的鄙俗作品(如“披头士”小组)、现在被承认为经典摇滚;曾被一些人当作是70年代末的摇滚乐(ABBA和博尼M),却原来是欧洲迪斯科的上好产品。


摇滚乐的起源可以迫溯到40年代的“节奏布鲁斯(Rbythm and blues)”。在讲述摇滚乐之前,须先了一下与之有密切关系的美国黑人音乐的历程。


早在17世纪,上百万非洲奴隶被贩运到美洲大陆。非洲照奴迁徙到美国后,将传统的非洲音乐与他们白人主子的欧洲音乐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型的独特的音乐——这种混合体就是美国黑人音乐。它是当代一些优秀的流行音乐所赖以产生的源泉。


作为美国黑人音乐最早的分支之一的布鲁斯(blues)一直是一种即兴音乐。乐师一边演奏一边现编旋律;歌手一边自弹吉他一边自撰歌词演唱。因此布鲁斯常常采用反复的单一旋律的形式,最后再加入一行新的旋律。布鲁斯的主要特点是:12小节的AAB式的曲式结构、降三音、降七音和降五音的布鲁斯音调、普遍运用以三个基木和弦(主、属、下属和弦)为主的欧洲和声、常用喊唱和滑音唱法来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和体验。

爵士乐是美国黑人音乐的另一个分支,诞生在城市(如新奥尔良),而布鲁斯最早起源于美国南方的乡村(如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到本世纪初,由于洪水泛滥、种植园遭到大面积虫害等原因,大批黑人为了找工作、求生存,开始从南方迁徙到北方,从乡村进入城市。布布鲁斯音乐也由此随着美国黑人的大迁移而传播开来,并且和爵士乐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布鲁斯风格——“古典布鲁斯”。20年代通常被称为“爵士乐的黄金时代”,同时也是爵士乐与布鲁斯联姻以古典布鲁斯形式融汇贯通的时代。


30年代,电唱机取代手摇旧唱机,并开始普及。在所有的饮食店、酒吧,甚至药房都配备了投币自动电唱机。唱片业也大大兴旺起来。在黑人居住区建造起黑人录音棚和广播站,专门录制和播放黑人音乐。那种由黑人艺术家专为黑人听众录制的音乐唱片,当时被称作“种族唱片”,它对黑人听众有巨大的吸引力,同时也吸引了相当一部分白人。


由于电气化和新技术的运用,也改变了演赛和演唱的方法,使得布鲁斯音乐本身的性质以及乐队的组成也起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电吉他、电子琴,接着是低音吉他。打击乐器和歌手的演唱靠麦克风而强化了。于是,4个人组成的乐队,其强烈的音响足以使得18人的传统大乐队为之逊色。这种新流派的演出小组挟着电声的优势,从舞厅、夜总会或其他换乐场所逐渐排挤掉经济上亏本和失去崇拜者的大型爵士乐队和伴舞乐队。它们同时还牢牢扎根在小酒吧和小咖啡店。


不过,“种族唱片”、“种族音乐”这类称谓未免有些刺耳,所以在战后,被一些唱片商改称“节奏布鲁斯”


作为一种名称,“节奏布鲁斯”倒是相当贴切的。因为战后布鲁斯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在强烈的鼓点衬托下,加入亢奋的节奏因素。

◎吉他歌手默迪·沃特斯(MuddyWaters)是节奏布鲁斯的著名先驭者之一。他的经历,对于当时的布鲁斯乐师是典型的。80年代默迪·沃特斯在密西西比三角洲的棉花种植园打工,闲时弹唱自己的歌曲。1941年着名的音乐家阿兰·洛玛克斯在采风时“发现”了他。1948年他28岁时迁居芝加哥,在造纸厂打工。工余在芝加哥南方黑人区的小俱乐部和小酒吧里弹唱演出。为了顺应城市条件,他在表演方法上作了某些改变:他弹着电声吉他,并运用麦克风演唱,在小乐队的伴奏下,用大音量压过醉醺醺的听众们的喧闹声。


绝不是美国整个黑人社会都心悦诚服地接受新流派的。就在此前不久,美国黑人的宗教界就对传统的乡村布鲁斯表示出否定的态度,称之为“魔鬼之歌”。新生的黑人中产阶级和知识阶层也力圈高攀白人的文化标准,他们居高临下看待布鲁斯,如同看待野蛮人和原始人的音乐。至于对待节奏布每斯,也许可说怀有更大的敌意。节奏布鲁斯掌握着能左右听众情绪的有力手段,受人欢迎的圈子日益扩大。它已失落了文静的乡村布鲁斯的一系列优点,特别是它的亲切感和表达感情的细腻。节奏布鲁斯成为一种大音量、强节奏、演奏趋于千篇一律的音乐。传统布鲁斯的主要特点之一——自抒胸脸的功能退化了,让位于舞蹈性和消遣性。过去演唱布鲁斯,每一个歌手同时又是词曲的作者。而在节奏布鲁斯,演出小组整体起主要作用:由小组确立自己的风格和音响,歌手仅仅是这一整体音响中的一个成分。歌词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抒发个人对生活和劳动的感受。节奏布鲁斯实际上成了指靠市场“销售”的商品化音乐的变体。节奏布鲁斯是美国大城市黑人居民的简易娱乐,经过一天沉重的劳动,音乐帮助他们消除疲劳和紧张,忘掉种族问题带给他们的烦恼。


1945年到1947年期间,作为消遗艺术的节奏布鲁斯,它最出名的代表人物是黑人音乐家路易斯·乔登(Louis Jordan)和他的小组《五人鼓手乐队》(Tympany Five)。乔登是传统布鲁斯的公认的大师,同时又具有爵士乐师扎实的功力。他在演出小组中既吹奏萨克斯管,又担任主唱,同时还表演滑稽节目。他的嗓音清亮,同其他布每斯歌手的阴郁的嗓音相比,更容易为白人接受。乔登及其演出小组在40年代红极一时,不仅黑人听众为之倾倒,也迷住了不少白人听众。他是许多年轻的节奏布鲁斯歌手崇拜的偶像。他的演出风格对于后来创立摇滚乐派的大歌星,如恰克·贝瑞(Chuck Berry)和比尔·哈雷(Bill Harley)等,产生过极大形响。


介绍了节奏布每斯的情况,不能不提一提黑人营业性的流行音乐(Pop music)。这种比较轻巧、抒情、悦耳的音乐是建立在轻歌剧或者爵士乐的和弦基础上的。它的演出对象是美国黑人社会的上等阶层,也指靠白人听众。当时较普遍的演出形式是带节奏乐组或不带节奏乐组的四重唱或三重唱,而有时候重唱又作为著名独唱歌手的背景音乐。他们的曲目通常是黑人歌曲或爵士曲调、电影插曲等的简易改编。在改编时经常应用同一个章法,以便于节奏分明地“来复(riff)”,即旋律即兴重复。当时的营业性演出小组中最走红的是“密尔斯兄弟”乐组(Mills Brother)和“墨水迹”乐组(Ink Spot)


4060年代有名望的黑人歌手都在不同程度上和爵士乐或节泰布鲁斯相关联的。他们对白人听众和黑人听众的相互靠近起了一定的作用。当白人和黑人杂坐在台下,欣赏着共同喜爱的音乐,或彼此报以会心的微笑,或一起呼叫着扭动身肢狂舞时,种族隔阂的阴影无形中就淡薄得多了。

◎钢琴手兼歌手的奈特·金·柯尔(NatKing Cole)是这一时期最负盛誉的人物。他发音纯正,没有黑人那种特有的口音。在他的曲目中有许多极为出色的抒情歌曲给他带来了世界声誉,如《太年轻(Too Young)》、《假装(Pretend)》等,至今还在传唱。奈特·金·柯尔常和白人录音厂商、编曲配器者交往,和白人乐队合作录制唱片。他在自己的演出活动中对种族问

题采取中立态度,虽然大家也知道他给了黑人社会团体大量捐款。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中立主义者也引起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愤怒。1956年在阿拉巴马州竟遭到一群不愿有黑人偶像的美国白人的野蛮毒打。


就是如此,节奏布鲁斯在50年代以前,是隔离于白人听众之外的一种黑人音乐,但它的吸引力已逐渐突破黑人居住区狭窄的范围。越来越多的白人(尤其是年轻人)喜爱收听黑人音乐节目、购买节奏布鲁斯唱片,甚至开始自己组织乐队来演唱演奏节奏布鲁斯。


30年代被称为“种族音乐”,战后改称为“节奏布鲁斯”,但这一称谓依然带有黑人的气味。需要设计出一个新的名称,使白人顺理成章地认为这音乐同样也属于他们自己,这个新词就是Rock and roll——摇滚乐。


8月24、25日,森海塞尔上海音乐厅2014 mini音乐节将拉开帷幕。今年的主题依然聚焦20世纪。在两天的时间里,通过三场音乐会和三场讲座,集中呈现20世纪美国经典流行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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