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不死:尼尔•杨自传

2023-05-10 14:56:27


时间在上世纪60年代,这是一支还有点儿名堂的小乐队,叫做“乡绅”。而这位乐队成员记录下了它们的乐队历程:


我第一支搞出些名堂的乐队叫“乡绅”。它成军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温尼伯,建队成员包括鼓手杰克•哈珀(Jack Harper)、吉他手艾伦•贝茨(Allan Bates)、贝斯手肯•科布伦和我。虽然在之后的几年,乐队阵容经历了大换血,但这是我们出发时的阵容。我们在高中舞会上演,在教会舞会上演,在社区俱乐部演,在平板货车上演,甚至还在摔跤比赛中演过。 


我们的报酬少得可怜,有时一场下来整支乐队才拿到五块钱。这就是我们的起点。我们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我们走个不停。我们的演出效果时好时坏,但我们积少成多。终于有一天,“乡绅”走出了温尼伯城——我们开始接到城外的演出邀约,会开上50英里的车出城表演。我母亲的小汽车被我们和设备塞得满满当当,我开车时完全没法通过后视镜观察后面来车。想想都是奇迹,我们从没被交警拦下来过。从来没有。 



Gretsch Chet Atkins Horseshoe


肯•科布伦的电贝斯音箱是自制的。因为原先的那个塞不进车里,我们只好把它改小了一号。我们最初的设备烂到家了。我的Les Paul Junior型电吉他老是跑音,由于尚不知道音准可以校正,这一恼人的状况一直持续到我入手下一把电吉他——格雷奇(Gretsch)公司产的Chet Atkins“马掌”(Horseshoe)为止。“银韵”乐队(The Silvertones)的兰迪•巴克曼(Randy Bachman)也用“马掌”,我后来在“水牛春田”用的也是这一型。我的第一台电吉他音箱是Ampeg公司产的Echo Twin,后来升级为芬达Tremolux。Tremolux是芬达的分体式电吉他音箱里最小的一款,却是我的第一台大家伙。 



现在的Randy Bachman


温尼伯还有一支叫“银河系”(The Galaxies)的乐队。他们有三台巨大的芬达电吉他音箱——两台Showman和一台BandMaster。就设备而言,他们是最酷的。然后就是“银韵”乐队,他们有一台芬达Concert。兰迪他们是城里最厉害的乐手,我和肯对他们的演出极为欣赏。他们到处表演,大演出总少不了他们。他们是最牛的。 


我的不少吉他音色颇受兰迪启发,譬如他对回声(Echo)音效的使用。每当“银韵”奏起“影子”乐队(The Shadows)的器乐曲,我和肯都会被与汉克•马文汉克•马文(1942—),英国吉他手,老牌乐队“影子”主音吉他,以干净的音色辅以独特的回声、颤音音效著称。(HankMarvin)如出一辙的回声音效震得呆若木鸡。“银韵”没有薄弱环节:主音歌手查德•艾伦(Chad Allen)唱得太棒了;钢琴手鲍勃•阿什利(Bob Ashley)能驾驭多种风格,从纳什维尔乡村钢琴大师弗洛伊德•克雷默(FloydCramer)到新奥尔良布鲁斯钢琴传奇“长发教授”(ProfessorLonghair),似乎无所不能;贝斯手吉米•凯尔(Jimmy Kale)同样出色得难以置信。他也帮了我们不少忙。肯的第一把贝斯就是吉米帮我们订到的。他还把自己的电贝斯音箱借给我们录音和演出用。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友。谢谢你,吉米!


最终,我们的鼓手杰克•哈珀被肯•斯迈思(Ken Smyth)取而代之。这一阵容的“乡绅”录制了《苏丹》(The Sultan)和《极光》(Aurora)。 


后来,打算继续深造的艾伦退出乐队,道格•坎贝尔(Doug Campbell)顶替了他的位置。再后来,因为道格母亲不希望儿子吃音乐这碗饭,道格也离队了。道格是个天才,在乐队里弹主音吉他。我说他是个天才,是因为他既会打磨琴格,又会校正音准。他还能用电吉他音箱制造所谓“模糊音”(Fuzz tone)。我从道格那儿学到了很多。他留下了一个坑,我不得不去填上。当我们走红时,他不能与我们同在,但这就是命运。 


除了弹奏我写的歌外,“乡绅”还用摇滚的方式演绎诸如《噢,苏珊娜》(Oh,Susanna)、《汤姆•杜利》(Tom Dooley)和《克莱门汀》(Clementine)之类的民歌经典。这个想法来自我们演出时结识的“荆棘”乐队(The Thorns)。学会他们编配的摇滚版《噢,苏珊娜》后,我便开始把这种编配方式应用到一些民歌中来。“荆棘”的领导者叫蒂姆•罗斯(Tim Rose),是一位出色的创作歌手,被吉米•亨德里克斯唱红的《嘿,乔》(Hey Joe)或是他的创作。“荆棘”太棒了。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他们本该大红大紫的。但命由天定。“荆棘”与“丹尼和回忆”(Danny andthe Memories)都是伟大的乐队,但他们都已被大浪淘尽。你永远不知道命运女神会垂青谁,又为什么没有垂青谁。 


“乡绅”成了温尼伯的第三或第四号乐队,水准有了大幅的提高。我们拥有的原创作品最多。我满脑子都是音乐,所以写了很多歌曲。先是器乐曲,然后是有词的,所以我不得不开口唱歌了。拥有原创使得我们有别于其他乐队,我明白这一点,并很好地利用了这个优势。要想上一个台阶,有自己的原创是关键。观众喜欢看我们翻唱经典老歌,但我更渴望别的乐队唱我的歌。几年后,“猜是谁”(The Guess Who)(前“银韵”乐队)灌录了我写的《飞在地平面》(Flying onthe Ground),我的这一梦想成真了。他们诠释得很棒。 


我们在温尼伯的竞争对手都鲜有自己的原创。我有了灵感才会去写,从来没有为了写而写。我们的阵容像走马灯一样换个不停。鼓手又换成了阿尔•约翰斯顿(Al Johnston),然后是我家街对面的比尔•埃德蒙森。他是一个真正的摇滚乐手,因为他有态度。我信赖有态度的人,这亦使得“乡绅”与众不同。我们在威廉堡的CJLX电台录音棚里录了《我会永远爱你》(I'll LoveYou Forever)和《我想知道》(I Wonder)等三首歌,里面的鼓就是比尔打的。比尔娶了温尼伯CKRC电台录音棚的秘书,我们生平第一次录音就是在这个棚。最终他退出了乐队,原因是他在威廉堡时她受不了相思之苦。这些家伙退出的理由五花八门,我实在搞不懂他们。我信念坚定,做好了长期死磕的准备。 


就在我们打算彻底离开温尼伯之际,我们拥有了鲍勃•克拉克(Bob Clark)。鲍勃乐于冒险,愿意跟着我们一起闯荡威廉堡。我们在他哥哥的店面楼上排练,那也是他教学生打鼓的地方。温尼伯的爵士乐氛围非常浓厚,鲍勃和他哥哥也都喜欢爵士乐,不过鲍勃更爱玩摇滚,并认同“乡绅”的音乐方向。有了鲍勃这样的鼓手,“乡绅”完全可以挥别温尼伯了。我们收拾好行囊,开着“莫特”重返威廉堡。 


威廉堡是安大略省的工人阶级港口城市,位于五大湖的顶部。“火烈鸟”俱乐部是我们在这座城市的起点,也是我们初尝成功滋味的地方。我们回“火烈鸟”演了几晚,同时把歌曲样带寄给唱片公司。石沉大海。其中一首《我会永远爱你》关于帕姆,我美丽又深情的初恋。歌里的故事发生在海边,所以我们采用了波浪的音效。当然,当时我还没见过大海。 


我努力创作的同时,“乡绅”也在卖力地表演着。“四维空间”(The Fourth Dimension)是当地一家天天都有好演出可看的咖啡馆,每周日和周一晚,我们会去那儿参演“民谣歌会”一种形式自由随意的民谣音乐会形式,又称民谣派对。(Hootenannies)。除了威廉堡外,温尼伯和里贾纳(Regina)也有“四维空间”,所以来“四维空间”表演的音乐家们会穿梭于三地巡回演出。其中一个组合叫“两个波士顿来的家伙”(Two Guysfrom Boston),由乔•哈钦森(JoeHutchinson)和埃迪•莫陶(EddieMottau)组成。他俩灌录过一张45转唱片,名叫《回家吧,贝蒂》(Come onBetty Home),还放给我们听了。我对他们钦佩极了——他们可是出过唱片的人啊! 


一天,哈钦森和莫陶收到了别人寄来的大麻,激动得手足无措。我搞不清那是“叶子”以草药形式制成的大麻,包括成熟的雌株花、叶及茎。(Weed)还是哈希什由印度大麻榨出的树脂,以棒状、杆状或球状物的形式存在。(Hashish),但我相信那玩意儿一定倍儿爽,因为他俩乐坏了。无论是“叶子”还是哈希什,我当时都还没有体验过。 


那一阵,“披头士”推出了《旅行车票》(Ticket toRide),“四维空间”的自动点唱机里也有这首歌。《回家吧,贝蒂》和《旅行车票》的点播次数都很惊人。众多乐队和歌手在“四维空间”巡回演出过,他们大多来自美国。我看到了民谣女歌手丽莎•金德里德(LisaKindred)、布鲁斯双人组合“桑尼•特里和布朗尼•麦吉”(SonnyTerry and Brownie McGhee),另外还有创作歌手唐•麦克林(Don McLean)——当时他尚未推出大热金曲《美国派》(AmericanPie)和《文森特》(Vincent)。这些音乐家让我艳羡,让我迷恋。光是他们来自美国,正在一路巡演的事实就足以让我羡慕不已。
    来“四维空间”表演的还有一支叫“公司”(TheCompany)的乐队。里面一个家伙弹唱俱佳,有一副媲美黑人骚灵(Soul)歌手的唱腔。你得定睛打量,以确定他是白人。他的乐句划分(Phrasing)无可指摘,我真的被他吸引住了。一次“民谣歌会”上,他径直踱到我身旁,自我介绍了一番。他叫史蒂芬•斯蒂尔斯,我们一见如故。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他也那么喜欢我们的演奏。 


我们之间的伟大友谊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史蒂芬是个天才。就像任何天才一样,他有时会被人误解,我年轻时就误解过他多次。后来,我渐渐读懂了他。退出CSNY后,我很挂念他。尽管CSNY的另外两位成员——大卫•克罗斯比和格拉汉姆•纳什也爱他和他的音乐,但我总觉得他俩从未彻底理解他的想法,正因如此,他的创作变得有点隐遁。我最懂他。史蒂芬是我的兄弟。这一路走来,我俩风雨同舟,互为老师,互相认识着对方的音乐和人生,从未厌倦,从未足够。我俩对飙电吉他时,那种两相交缠、相互较劲的快感弥足珍贵。大卫和格拉汉姆与史蒂芬就难以擦出那样的火花——当然,我俩交情更久,在CSNY里又都身兼主音吉他手,合奏起来又如此难分难解。相较大卫和格拉汉姆,我更尊重史蒂芬的天赋和才华,但如今他俩和史蒂芬待在一起的时间要比我和史蒂芬多得多。他俩在意的想必是其他东西。我希望“水牛春田”能够重组,这样我和史蒂芬就又能一起摇滚。我们需要一位能与我们配合得严丝合缝的新鼓手——鼓手的问题要追溯到创团鼓手杜威•马丁(DeweyMartin)和史蒂芬之间的不合拍。我们有很多事要去做,我们也没理由不去做。 


“公司”离开威廉堡赴温尼伯演出前,史蒂芬把他在格林威治村汤普森街的住址写给了我。与此同时,“乡绅”搬进了“四维空间”老板戈迪•康普顿开的汽车旅馆。每周六和周日下午,我们去“四维空间”免费表演以抵房费。后来,我们被踢出了康普顿的汽车旅馆,只好栖身于青年会。我们开始到其他场子演,但挣不了几个钱。有一段时间,我们天天啃罐头猪肉和乐之饼干。 


我们在威廉堡演了很多场,直到我搬去了多伦多。事出突然。一天深夜,我和当地乐队“邦尼维尔”(Bonnevilles)的几个家伙及特里•埃里克森(TerryErickson)在外头游荡。特里是个弹得一手好吉他的贝斯手,当时我们正考虑吸纳他进入“乡绅”。特里说他在苏圣玛丽市有场演出,于是我决定开车送他过去。我们跳进了灵车。就是这样,说走就走。同行的还有“邦尼维尔”乐队和鲍勃•克拉克。特里的摩托车被我们抬进“莫特”,放在原本放棺材的位置。 


行至中途,在盲河镇附近,“莫特”抛锚了。变速箱报销了。然后是一段可怕的经历——“莫特”被高速地向后拖拽,后轮悬空,前轮着地,我坐在驾驶座上提心吊胆地紧握着方向盘。终于,“莫特”被拖车拖到了镇上的比尔家汽修店。比尔信誓旦旦地说包在他身上了,然后几天过后,我们仍被困在那里,并且就快弹尽粮绝。我们白天吃烤土豆充饥,晚上睡废品堆场。堆场对面甚至还是一个坟场,我们真是群古怪的家伙。 


“邦尼维尔”拦顺风车回到威廉堡,周末有场演出在等着他们。鲍勃也跟着他们回去了。我的“莫特”就这么没了。没有了这辆灵车,我们在威廉堡将一事无成。我就是这么想的。它是我们的一部分。印象。形象。无论是对乐队还是对我个人而言,它都是一种无法言说无法捉摸的东西。你不能没有它。若没了它,你就得从头再来。我和特里去北部湾找他父亲,试图跟他借点钱。在北部湾,我们目睹了“曼陀罗”乐队(TheMandala)的演出,吉他手多米尼克•特罗亚诺(DomenicTroiano)和主唱乔治•奥利弗(GeorgeOlliver)真的很酷,节奏布鲁斯玩得既纯正又老辣。在多伦多邂逅布鲁斯•帕尔默(BrucePalmer)和瑞克•詹姆斯瑞克•詹姆斯(1948—2004),美国黑人创作歌手,放克乐大师,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推出过多首畅销金曲,是放克乐成为国际性音乐类型的最重要推手之一。(Rick James),加入他们的“八哥鸟”乐队(The MynahBirds)之前,我还回到过北部湾,在当地的民谣俱乐部驻唱了一阵。
    

然而特里的警察父亲没钱给我们。早餐是家乐氏玉米片和可口可乐。特里的一天由可乐开始。没有牛奶。真新鲜,早餐喝可乐,我跟着尝试了一段时间。 


最终我决定南下多伦多向父亲求助。我们受到了款待,但并未久留。挺拘谨的,我们在那儿似乎有些碍事。彼时父亲已经再婚,我第一次见到了同父异母的妹妹阿斯特丽德•杨阿斯特丽德•杨(1962—),加拿大创作女歌手、音乐人。(AstridYoung)。小阿斯特丽德当时三四岁,我记得她在学吹双簧管。我开始探索约克维尔村的音乐场景,那里的现场音乐氛围浓厚,可以说是加拿大的格林威治村。我打电话给肯和鲍勃,就我的缺席导致乐队最后几场演出告吹表示歉意;然后我说服了他俩来多伦多碰碰运气。 


“乡绅”就快走到终点了。我期望“乡绅”能在约克维尔站稳脚跟,但在这儿获得演出机会可没那么容易。拜爸爸所赐,我们得以在一家旧戏院的大厅排练。爸爸成了我们的后盾。想必是因为我杀到了多伦多,让他看到了我的决心。 


我们在约克维尔难以打开局面。乐队多如牛毛,为了争一个演出机会,大家抢破了头。有个叫马蒂的经纪人带人来听我们弹奏,但过来的人没一个看好我们。温尼伯二号乐队“银河系”前任吉他手吉姆•阿克罗伊德(Jim Ackroyd)为我们弹过一阵吉他,他的弹奏真的很棒,丰满了我们的音乐。我们的新歌《你在丢下我》(Casting Me AWay From You)委实动听。但我们无人问津,四处碰壁,经历着彻头彻尾的失败。然后,鲍勃退出乐队,回到了温尼伯。我们带着新任鼓手乔迪•麦克唐纳(Geordie McDonald)参加了在佛蒙特一个滑雪场举行的试镜演出,当然,又一次以失败而告终。 


“乡绅”在多伦多没能闯出一片天。这是一段艰难的时期。我们是大池塘里的小鱼,名不见经传,没有任何过人之处。我们努力了,试镜,排练,但一无所获。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肯和我住在休伦街一个有七八间客房的寄宿公寓里,和其他租户一样靠加了小香肠和豆子的通心面填饱肚皮。我的生活黯淡无光,除了结识一个叫桑迪•格里克(SandyGlick)的女孩外。我有了一个朋友。我躲避着毒品和派对。我逃开了。 


杰克•哈珀和肯•科布伦是我记忆里最为清晰的两位“乡绅”。之所以是杰克,是因为他和我依然保持联络,在精神上依然是“乡绅”的一员;之所以是肯,是因为他那么够朋友,总是无私地给予他的一切。肯真的是“乡绅”的主心骨,和我一起走过那一段曲折起伏的旅程。 


和肯及“乡绅”分道扬镳是我记忆中最艰难的抉择之一。我可能处理得极为糟糕,所以有些不堪回首。之后一段时间,肯发展得比我好,为好几支多伦多地区的乐队弹琴;我则开始尝试独自弹唱,在多伦多和北部湾单枪匹马地演了几场。 


在马蒂的安排下,我去了趟纽约,前往大厂牌Elektra试镜。按照史蒂芬留给我的地址,我找到了格林威治村汤普森街他的住处,接待我的是他的前队友里奇•弗雷(RichieFuray)。里奇告诉我,史蒂芬去洛杉矶组乐队去了!我教了他一首《如今克兰西甚至无法把歌唱》(Nowadays Clancy Can't Even Sing),然后去了Elektra。除了随身背着那把格雷奇电吉他外,我还把我的电吉他音箱一路拖到了纽约。在港务局巴士站(Port Authority Bus Terminal),我请一个家伙帮忙拖一把,他回应道:“小毛孩,这里是纽约——自己拖!”然而我还是没能用得上它——我的电吉他线坏了。我太逊了。试镜又砸了。 


想继续往下阅读?知道这里的“我”是谁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Neil Young。而这一切都是他在《摇滚不死:尼尔·杨自传 》中的内容哦:


书名:摇滚不死:尼尔·杨自传  
书号:978-7-300-19977-1 
著者:【加拿大】尼尔·杨 (Neil Young)  著 陈震 译
责任编辑:陈曦
成品:160*235   页数:324页
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定价: 58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这个鼓舞人心的故事讲述了不幸、胜利和玩具火车等……在尼尔•杨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幽默感和对感受、声音、心灵和精神的专注……这是一个英雄的故事:他历经重重磨难和考验,但从未丧失幽默感和勇气,也从未停止与命运抗争,最终,他成了最真实也最有实力的艺术家之一。 

                                           


和盘托出、夹杂着奇妙的美感和意识流式的静思。他真实地袒露了自己的过去、他憧憬的未来,以及——这或许是最袒露无遗的部分——他的现况。 

 ——《洛杉矶时报》


生机勃勃、斗志昂扬、感情浓郁、引人思考……就像他大段大段富有创造力的即兴吉他弹奏一样,织起了水晶般的词句和歌颂友情的音符。 

——《出版人周刊》





译者简介:


陈震,1976年秋出生于江苏靖江,玩过摇滚,做过医生,教过英语,进过机关,现为自由译者。译有《我是你的男人》《摇滚不死:尼尔•杨自传》《放任自流的时光》《犹太警察工会》《布鲁斯往事:巴迪•盖伊自传》等。新浪微博:@陈震Eric


“歌者传记”系列,记录音乐家的传奇。文字,是凝固的音乐。那是一个一言不合就摔吉他、脱衣服的时代,音乐是喧嚣和骚动,也是态度和生命;摇滚音乐家的传记,是闪耀的舞台背后,摇滚老炮们的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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