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英伦摇滚(上)

2023-05-10 14:56:27

文/慕弋云子


先说几句:

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想聊聊英伦摇滚。我随性地写,大家也随性地看。

然后最好找个充足的时间看,字数有点儿多,而且说到哪首歌的时候,最好边听边看,感觉会很不错。

我大概是以时间和乐队为线索叙述的,如果对某个乐队很感兴趣而又嫌弃这篇文章的长度,那你不妨先去看看那一部分。

最后:由于字数限制,在这里将文章分上、下两部分推送。敬请持续关注本公众号推送。

 

正文:

 

首先说一句,摇滚是什么?其实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常听摇滚的人也回答不上来。据说摇滚的最早起源是18世纪左右黑奴的劳动号子,所以摇滚的风格是很奇葩的,它融合了R&BBlues,甚至一些Country等等,风格多样,并逐渐发展成了当时的流行音乐(这就是为什么摇滚官方都分类为Pop/Rock,所以这两者有时很像),最终于大概二战后才逐渐确定了这个流派,摇滚。

而摇滚的分支层出不穷,专业术语亦是数不胜数,但我们没必要去弄懂那些,只需要用耳朵去感受摇滚的特质:简约而不简单,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摇滚就是要让每个人都能唱的,所表达的,也是人间那种共通的情感,是人一辈子的必由之路。从这个角度来讲,人多少还是要听听摇滚的。而一般人对摇滚的印象是,披头散发并抱着把破木吉他嘶吼,或是销魂地沉醉在贝斯刺啦刺啦的声音中;所对应的形容词就是,狂躁、刺耳、暴力……人们对摇滚的印象总是不好的,但殊不知很多优秀的摇滚其实一点儿没有嘶吼,一点儿没有贝斯,甚至是用钢琴,干净而纯粹。摇滚可以表达各种各样的情感,不止于愤怒,或是忧愁。

所以,摇滚的形式并不是单一的,我们也并不能以此来判断一首歌是不是摇滚乐。顾名思义,摇滚其实很简单:Rock and Roll,就是在不愉快的时候发泄、在邂逅美丽之时唱出生命的细腻……每个人都可以摇滚,而且所唱之物直抒胸臆,富有感染力地表达了情感,这就能算作摇滚。只不过,往往一把吉他就够配乐,所以总是有人说“吉他和架子鼓就是摇滚”,往往架子鼓能给人良好的节奏感(让人情不自禁的抖腿),所以总是有人说“摇滚的节奏感很强”,这样的话也不无道理。但还是摇滚的精神内核最重要,这区别了那些卿卿我我的空洞的情歌。我也是因此才在小时候就对华语乐坛失望(当然现在还可以了),比如谢军的《那一夜》,我宁愿不叫它做摇滚,哪怕这首歌符合了摇滚的许多特质。无独有偶,摇滚精神也区别于当今欧美盛行的口水歌,如Carly Rae JepsenCall Me Maybe(歌曲名不加书名号,专辑会加,下不解释),以及后来更盛的I Really Like You,短短的3分钟有67个“Really”,实在不知道这样的歌能有什么样的精神内涵,只有Earworms充斥脑海吧。

摇滚追溯至黑奴,所以讲道理的话,美国那边应该是摇滚的鼻祖。美国摇滚也确实是辉煌的,诸如Linkin ParkGreen Day这些都是广为人熟知的乐队。他们风格也都很鲜明,最具代表性的应该是南卡罗莱纳州的Madam Adam(学了生物才知道这是回文结构的名字),名气不大但很多歌不错,如SilenceFall from Grace等,野性、嘶吼、霸气较多,这也符合了美国示于世人的那种形象。   (madam adam同名专辑)

美国的邻居加拿大,摇滚也很流行,而且圈子比较乱,代表的就是Avril LavigneSum 41(主唱是Avril前夫),Nickelback(主唱ChadAvril现任),废话几句,大家可以听听How You Remind Me,这是01Nickelback原唱、后来AvrilChad结婚后翻唱了并发行的;然后Sum 4102年(那时候和Avril在一起呢)有首The Hell Song......听完好像明白了什么。然后言归正传,比如Avril那首著名的When Youre gone,其实是一首反战歌曲(如果不懂请看MV),在加拿大,因为是法语和英语的混合,所以多少加拿大人都带有一点浪漫主义色彩,于是便衍生出了朋克精神(当今很多摇滚都会有很强的朋克感),即在音乐中饱含着对现实的不满与批判,关心社会问题,前文提到的林肯的Shadow Of The Day,绿日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都是很明确很直白的反美伊战争,都有着很强的朋克感。

(sum 41非常火的专辑《does this look infected》)

然后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摇滚……不过我们今天一概不提。

是时候进入正题了:来聊聊英伦摇滚。一个属于地域的独特摇滚风格。

(顺便贴张壁纸)

英国人,For the Queens and Kingdom,出身于皇室的正统感,让英国人骨子里有种不与他人同流的傲气;他们和北美洲果园中,从黑人之中诞生出的摇滚,总是要划清界限的。但这种皇室血脉又给他们以慵懒、散漫、惬意,他们倒是更加的不拘一格、自由;温带海洋性气候多雨多雾,如果今天是个大晴天——这便是富于“天气不错”的滑稽感,如果今天绵绵细雨湿衣,这便是富于多愁善感……英国人的音乐,和美国他们一样,处处是这个国度人民性格、文化特征的烙印。哦对了,还有他们引以为傲的性感的英音,闷骚至极……

如果说我把美国摇滚比作正午十二点的太阳那般炙热、热烈,那么英伦摇滚就应该是英伦寒冷的四月份里,下午三点钟投射进你书桌上咖啡里的阳光,是那般的温暖、惬意,甚至带有一种夕阳迫近的忧郁。至于为什么是下午三点,Stereophonics的那首Daisy Lane选择了下午三点,便是最好的回答。他们为什么让故事发生在下午三点?因为英伦摇滚的感觉,就该是这个时候。

 

1Chapter 1.


最早我们要从the Beatles谈起,他们的主唱就是大家熟知的John Lennon,唱那首著名的Imagine的那个人。在这里要说一句,摇滚为了让每个人能够传唱,他的音域就不会太高,而且摇滚普遍来讲是男性歌手,除了如Coldplay的那首Yes那样的低沉,女同志们唱不了之外(当然这并不妨碍其精彩程度),一般来讲无论男女都是可以驾驭摇滚的音域的。The Beatles可以说做到了这一点,他们活跃在60年代,但影响了之后许多代人,让英伦大陆的电台中放遍了Beatles的歌儿,让大家小巷都得以传颂。他们的许多经典之作在现在仍被传唱,如Hey JudeYesterdayIn My Life等等,伦敦阿森纳球迷就把Hey Jude改编成了Hey Giroud(嘿!吉鲁)然后在球场高歌,而前几年相隔一个大西洋的美国好声音中,Maroon 5主唱Adam Levine还和学生Tessanne Chin一起合唱了Beatles的经典歌曲Let it be,由此可见Beatles的影响力和其时效性之长。

Beatles毕竟只是英伦摇滚的开端,必须指出的是,歌曲的歌词、配器还是稍显简单了些(只有吉他、贝斯和鼓,不过在那个年代你还能要求什么呢?)。Beatles之流行在于其和声的广泛应用,毕竟在那个乐理并未普及的年代,这样的唱法就显得很有艺术性,当然也很好听。

这里用Hey Jude来举例,为什么这首歌能够流行50多年?甚至在12年伦敦奥运会的开幕式上,Beatles一行人再聚首高唱Hey Jude,虽然已经有些跑调,但在那一刻,所有英国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一起唱和,所有英国人的心便因此连结在了一起。把那种激动洋溢之感,不可言表。这首歌的创作之由大家可自行百度(毕竟John Lennon不是神,也有七情六欲),讲的基本就是这首歌一直反复的部分: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其实就是:孩子,勇敢去爱吧。这首歌确实很简单,但我们应该把歌曲放在时代中看。这首歌在当时我认为是有时代意义的,二战之后的和平年代,人们需要去表达这种爱情的渴求,还有这爱与表达的朦朦胧胧之感,这时Hey Jude就成了最好的表达方式。这首歌也让钢琴加入了摇滚,就显得更加动情。在摇滚这个层面上,Hey Jude表达了那种“人生俯仰一世,应寻一伴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温馨,表达了那种细腻甚至带有淡淡忧伤的感情,那么我认Hey Jude就是成功的,在摇滚这个意义上讲。

其他的YesterdayLet it be就不做细致点评了,如果没听过Imagine的也可以听听。Beatles亦自此开创了摇滚之先河,奠定了英伦摇滚的基础。


2Chapter 2.


The Beatles于1970年宣布解散。一年后,另一支英伦摇滚的接班乐队诞生了,他们就是Queen(皇后乐队)。Queen的影响力在英国亦是数一数二的,离我们也算是比较近了;如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就是他们的代表作,前者经常在各大赛事的总决赛最后夺冠之时播放、后者更是曾被百事可乐当作广告音乐,风靡一时,连今年欧洲杯威尔士打葡萄牙赛前还在循环播放这首歌。

但这两首并不是Queen最好的歌曲。在这里必须推荐Bohemian Rhapsody(波西米亚狂想曲),Killer QueenSomebody to Love这些歌曲,这几首绝对是Queen的代表作,亦是英伦摇滚史上几颗不可摘取的璀璨明珠。这几首都有着共同的特点,也是Queen这支乐队的特点:将Beatles很爱用的和声推至极致。在那个年代,做和声是很费劲的,如果是两个人一高一低,可以同时录制还好说,但Bohemian Rhapsody据说多达了20多条音轨!歌曲的制作过程也体现了 Queen 那种典型的精益求精的态度,他们用了 3 个星期的时间来进行录制工作,而且在歌曲的音轨上加入了大量的背景配音,以至于在录制完成后,母带的有些地方磁粉已经薄到可以看穿的地步。这首歌也不负众望,在英国国内销售超过200万张,创下当时英国史上销售最高单曲纪录。

这首歌以歌剧咏叹调的方式来演绎,所以可以称作是摇滚史上的惊世之作。一个年轻人误杀他人之后,那种死亡的震慑、死刑逼近带给他的窒息感,在这首歌中展现的淋漓尽致。而且这首歌不只有生死之际的斗争,更有一个儿子,对自己母亲不舍、惜别之情,甚至希望母亲在自己下地狱之后仍可以继续好好地活下去(Carry onCarry on.......),到最后,诘问魔鬼与上帝之后,一句Nothing Really Matters,是啊,人生不过如此。这首歌整个听下来节奏紧凑,就像给自己的灵魂洗了次澡,和主唱一起去天堂地狱走了一遭。当听一首歌能够给自己这样的净化,你便会愈加感受到摇滚乐的美丽,也愈加感受到了Queen的才华横溢。

 

Queen的同时期其实还有一支乐队,其影响力我认为稍逊于Queen吧,但是其在英伦摇滚史上的地位还是毋庸置疑、不可动摇的,这支乐队就是Pink Floyd(平克·弗洛伊德)。其实将Pink FloydQueen做比较是没太大意义的,因为两者自Beatles之后走的是不同的路线。“Pink Floyd以迷幻与太空摇滚音乐赢得知名度,而后逐渐发展为前卫摇滚音乐”(百度百科语),这些术语大家没必要了解,简单来说,他们的音乐有着更多的空灵感,而并不是注重于和声、伴奏之上,在配器之上要更加丰富一些。而他们的重点在于歌词,在于内涵,和平克弗洛伊德的歌词相比,Queen的歌词就显得很小儿科。Queen的歌词很直白直接,但也有一定的设计感,如朗朗上口、叙事等方面,而Pink Floyd的歌词就针砭时弊,隐晦、讽刺却又能让大家心知肚明,深戳社会之弊。所以Pink Floyd被誉为英伦的手术刀……

比如我认为Pink做的最好的那首Comfortably Numb,乍看名字就要比Queen的歌曲更加高大上一些;这首歌在《The Wall》这张专辑中发行,这张专辑首先就很具概念色彩;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之间的距离、隔阂越来越小,和平的年代人们不会再筑起高墙,然而人们心与心之间的沟壑却越来越深,人与人表面上可以相视而笑,但在心之间却相隔重重围墙。所以在Comfortably Numb这首歌中,便一直在讲一代人成长,儿时的纯真却作古,行走于社会之中,人便会把自己围在围墙之中……颇有契诃夫《装在套子里的人》、或者说鲁迅《故乡》中迅哥儿和闰土之于宏儿和水生的味道。在最后点睛之笔中,这首歌这样唱道:

The child is grown, the dream is gone.

  I have become comfortably numb.

这话写得多好。孩子长大了,但梦想却消失了。这首歌深深地揭示、批判并讽刺了当今社会的麻木之风,以求得人们听后更深的思考。这便是摇滚的特点:具有现实意义。Pink Floyd的诸多歌曲都是这样的风格,还比如Wish You Were Here等等,这首歌我觉得对后面Keane等乐队影响很大,这种回忆感、岁月感,也让英伦岛上的摇滚风格多了另一种选择。所以后人都评价Pink Floyd是史上最富革命精神的摇滚乐队,此等赞誉毫不夸张。

 

在写下一个时期之前,在这里补充几句。其实Beatles同时期也是有其它优秀的乐队的,比如著名的the Rolling Stones(滚石)、Led Zeppelin(齐柏林飞艇)等等,前者是由蓝调进行发展的蓝调摇滚,后者则较为混合,融合了蓝调、民谣等多种风格,比较灵活多变;他们的歌其实对于后来英伦的摇滚发展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但并不是主流,所以在此不赘述了,如果想试试他们的风格,可以听听Lady Jane(很经典)、Stairway To Heaven(更经典,绝对摇滚史前百)。

然后美国那边也必须要提到一个乐队:Guns N Roses(枪炮与玫瑰、亦作枪花)。如果说给所有的摇滚乐队排名,枪炮玫瑰至少排在前三吧。枪炮玫瑰可以说是继滚石路线发展的吧,配乐更加现代化了,也留下了许多经典之作,Dont Cry这首歌一定要听!一定要听!一定要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给所有摇滚歌曲排名,我觉得这首稳稳第一,没有其他的能与之想较。而且,在人生的不同时期听这首歌会有不同的感触,感触都很强烈,小心他的那句“Dont you cry tonight”,不知道唱哭了多少人。注意这首歌有两个版本,都很不错。还有November RainSweet Child O Mine等许多不错的歌曲。

可见,滚石的蓝调摇滚路线逐渐传到了美国那边,在这儿也就不赘述了;枪花之所以要提,是因为首先他们朋克感很强,只是他们的唱法是美国人的唱法,歌曲的精神内涵是很贴合当时代英伦摇滚的,我觉得之后一些英伦摇滚乐队还是多少受到了枪花的影响。至少,哪怕只是听摇滚,也一定要听听枪花的歌。

 

3Chapter 3.

 

然后我们进入下一个时期。如果说Beatles是开创先河,那么QueenPink Floyd之流便是将英伦摇滚发扬光大;那么QueenPink Floyd之后的英伦摇滚,可以说是人才井喷、英伦摇滚热的时代。这个时代诞生了一群才华超群、风格各异的乐队们,他们活跃在90年代、甚至21世纪初。请允许我先把他们罗列出来:Radiohead(电台司令,亦作收音机迷)、Oasis(绿洲)、Blur(布勒,亦作模糊、污点乐队)、Suede(山羊皮)、Keane(基恩)、Stereophonics(立体声)、The Verve(神韵)、……哦对,还有两个不能忘,The LasStarsailor(星海水手)。因为这人才的井喷,英伦摇滚可以说在当时风靡全球(甚至在后来中国的Gala乐队,就是唱Young For You、追梦赤子心的那个,也深受此热潮之影响),于是便有了一个术语叫做Brit-Pop,也就是我们说了半天的,英伦摇滚。

这里边应该说RadioheadOasisBlur这对冤家(后文会提),他们三者的成就和认可度应该是高于其他的,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这些摇滚乐队其实都难分高下,如果以获奖、销量来衡量又是有失水准、偏离所做歌曲本身的,所以请允许我以自己的感受来做比较),Suede的辉煌时期在Blur之前之后,但也曾一度是英伦摇滚之霸主,很辉煌,当与之相较。剩下的几个就各有各的特色,难分伯仲,也没有意义去比较。

 

先说Radiohead。电台司令。

Avril那首Heres to Never Growing up上来第一句歌词“Singing Radiohead at the top of our lungs”说的就是他们,可见RadioheadAvril的深远影响(按照年龄来推算,Avril年轻的时候很可能就听的是Radiohead,并从此走上了摇滚之路)。可以说Radiohead接的就是Pink Floyd的路线(在音乐发展的角度来讲,Pink Floyd确实贡献要更大些,不光是电台司令,其他很多人的歌词都更加精致了),他们的歌大都针砭时弊,对社会问题有着自己的思考。

可以说Radiohead真正让自己成为英伦摇滚霸主的专辑应该是《OK Computer》(1997年,日本首发),顾名思义,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电台司令已经嗅到了机械、电子的味道,它们来势汹汹,将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如噪音问题、失业问题、垃圾残余问题……比如在那首著名的Paranoid Android(这里的Android就是我们说的安卓系统,亦有机器人的意思,这里应该译为偏执的机器人)里面,就说机器的喧嚣是“unborn chicken voices”“kicking squealing gucci little pig”,整首歌的歌词非常间接、隐晦,令人很难理解。这首歌也深深受到QueenBohemian Rhapsody影响,而采用了非传统多部曲式结构。我也一直在尝试理解这首歌,这首歌是Thom有一天晚上在洛杉矶的一个酒吧里,看到一个女人在被溅到酒水之后的激烈反应的产物,所以我认为Radiohead是想造出一种偏执感吧。并且请注意是“被溅到酒水之后的激烈反应”,所以Radiohead关联到:在机器的取缔之下,这个社会变得动荡不安、人们愈加偏执的感觉,整首歌的基调,就是那个“panic”。作为专辑的第二首歌并承接第一首Airbag,所以我只能如此推断。但这首歌的电吉他等,背景音乐、话剧感做的很不错,加之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得以让这首歌有每个人自己的理解,也成为了许多人心目中电台司令最好的歌。

当然了这张专辑里我觉得最好的还是No Surprises,一听前奏就能爱上,一看第一段词就能爱上:

A heart thats full up like a landfill,

A job that slowly kills you,

Bruises that wont heal.

OK Computer》整张专辑用了很多很别致的音效(尤其是木琴,等等),太空感很强,在Subterranean Homesick Alien(做地下工作的想家的外星人)里就很好地被体现这张专辑的风格。并且歌曲的编排让听者可以从第一首歌酣畅淋漓地听到最后一首歌,又是一张惊世之作的专辑。Subterranean Homesick Alien这首歌知名度并不高,但是我却非常喜欢,这首歌也很好地体现了Radiohead的情感基调、音乐风格,他们的歌总是很忧郁、悲伤、阴沉,整首歌的基调就是Uptight,以不断反复的方式强调。也比如那段写得很好的歌词唱道:

I wish that they'd swoop down in the country lane,

late at night when I'm driving.

Take me onboard their beautiful ship,

show me the weird world as I'd love to see it.

这段词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忿恨,和那种不堪生活的重负而产生的逃离一切的冲动。然后接下来的下一首Exit Music,就是逃离这个世界的疯狂;转而下一首Let Down却在批驳人们日复一日地机械运转、在生活的压迫之下却不能反抗,继续日复一日地机械运转,承接的效果非常好;Karma Police直面失业问题,在计算机强大的运算、互联互通功能之下,人们失业、无法涨薪,愈加偏执……最终在No Surprises之中“A handshake of carbon monoxide”以死亡作收尾……整首歌的基调十分凄惨悲凉,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现实,一体化概念式的专辑制作,让这张专辑的可听度很高、思考量很大。

再往前说,电台司令的《My Iron Lung》(1994)和《The Bends》(1995)风格相似,但与《OK Computer》不同,风格依旧凄凉,算是确立了Radiohead在英伦摇滚界的接班地位的两张专辑(OK Computer是确立霸主地位)。推荐单曲My Iron Lung(有种日本音乐的阴森调)、Fake Plastic TreesStreet SpiritFade Out)等,在此不作细谈;还有一件事必须要提:就是乐队首专《Pablo Honey》里,Radiohead留下了一首在整个摇滚史上地位不可撼动的音乐,那就是Creep。这首歌实在是太经典,经典中的经典,自此以后creep这个词被广泛应用,甚至成为一种风气,比如Green DayBasket Case里就提到了“creep”,在唱功上也具有开创意义,人们唱摇滚没必要嘶吼,绝美的假声,甚至更好听,那句“She runrunrunrun.......”已经达到了嘶吼与假声的唯美结合(这在后来对Muse的唱功有着很大影响,如Muse出道的那首Unintended),实在令人挥之不去,吉他和架子鼓的搭配听着非常舒心,是听摇滚乐必听必唱的一首。

但不得不说,《OK Computer》之后Radiohead就没怎么正经的做过专辑了,但一直没有解散,也在持续地为公益事业、电影出主题曲,今年5月也出了新专。这期间Radiohead也留下了一个名作Last Flowers,非被收录到了《In Rainbows》(2007),非常棒的钢琴加吉他的摇滚,日本电影《告白》的主题曲。在风格上类似于No Surprises

后面的2+2=5(对这就是歌名)等都很具Radiohead的风格,加之07年的《In Rainbows》还算不错,并逐渐开始强调了吉他、配器的地位。这张专辑收录了Last FlowersHouse Of Cards等诸多好歌,到之后11年《The King Of Limbs》(Radiohead出道已经二十多年了)Lotus Flower在伴奏上做得很不错,毕竟嗓音和唱腔已经不再是强项了,这也逐渐成为了Radiohead的新风格。但无奈二十一世纪英伦摇滚整体处于萧条期,Radiohead的关注度也就有所降低了吧。最近Radiohead亦出了一张新专《A Moon Shaped Pool》又把风格提了一个层次,封面的画风也更加诡谲。至少,相比于Oasis等其它英伦摇滚乐队,在摇滚乐上能一直做歌,这已经实属不易了。哪怕做出来的质量不高,我们也应该向Radiohead致敬,至少,人还是应该有一些历史的同情。

最后,要说一句:Radiohead所使用的呢喃唱腔(大概是用胸腔发声,有些哼哼的感觉,如果听了Radiohead的歌就懂了,一开始可能不太习惯,但后来便会越来越爱上这种唱法),这深深地影响了后来Muse的唱法,这在后面还会提到。可以说,没有Radiohead的开创,就没有后面诸如Muse等诸多呢喃唱腔的乐队的辉煌。

 

Radiohead之后再说说BlurOasis这对冤家。

(blur)

(oasis)

他们其实可以说是与Radiohead同时期的,但可能要晚个那么几年。说他们是冤家,是因为那场世人皆晓的BlurOasis的大战……

BlurOasis一直就互相看不顺眼。Oasis来自曼彻斯特,然后Blur那边主唱Damon不是曼联球迷,就喷曼联踢球太差,Oasis那边又反过来说Damon游泳姿势太难看,总之就是各种找茬……然后就有了那场网友称之为“英伦摇滚大战”,NME称之为“英国的重量级冠军争夺战”的故事,BlurOasis挑衅而提前发行了《The Great Escape》的主打单曲Country House(郊区别墅),与Oasis《(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的主打单曲Roll With It(一起摇摆~)同一天发行,然后就是要比一比在一周的时间谁的销量更多。大家可以先去听一听,以让自己先有一个答案。这里还要提一句的是,BlurCountry House这首歌里,显然是刻意为之地加了一句“Hes got morning glory and lifes a different story”(他摘下了牵牛花/他获得了晨光般的荣耀,生活也自此变得不同),对,看看Oasis那张专辑的名称《(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就明白了。

最终的结果是,Country House274,000的最终销量胜过了Roll With It216,000,成为Blur的第一张冠军单曲,Blur也赢下了英伦摇滚之战(Roll With It得到了第二的位置)。我喜欢Blur的程度可能胜于Oasis吧,不过我还是要承认Roll With ItCountry House要好一些,但销量来讲还是Blur赢了;大家也不必太当真,这也未必就证明Blur更好,这是有很多因素的,Oasis的音乐风格是代表草根与工人阶级的,Blur则是中产阶级(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他们音乐的对立性),这两类人群在消费水平上首先就是有差异的。

不过Blur并没有得逞多久,Oasis主打单曲虽然输了,但其后发行的专辑《(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则完胜《The Great Escape》,两张专辑并不是同一天发行,只是从后期销量来看,不过两专在发行后都曾是榜上第一名,所以真可谓是“冠军争夺战”。专辑的胜利没有被重视,可能是因为时间相隔较长,加之专辑歌曲较多,是并不能说明所做音乐单曲质量的好坏的,《(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换了谁都会说它好的,诸如WonderwallChampagne SupernovaSome Might Say等一大堆好歌都在这张专辑里,这张专辑的成功也是注定的。

其实争来争去,最后胜的还是媒体和唱片公司。不过大英帝国的人民也看了一出有意思的好戏,买专辑的钱,就当是买了电影票吧。

 

那么现在细讲一下Blur吧。

Blur更多地在写中产阶级无忧无虑、无所事事,甚至是游手好闲的生活。Country House写的其实就是“我家并不是很富,不过我也不用工作,所以就幻想自己有很多钱”的生活……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消费水平普遍较高的听者而言,可能Blur的曲风更适合我们吧,所以可能因此让我更喜欢Blur一些。而且,Blur的英音比较浓重,如果听不惯英音的人,估计是不太好接受的。

Blur的成名之路可谓是摸爬滚打(Oasis则应该算是一夜暴富),早期的首专《Leisure》开始很受好评,主打歌Theres No Other Way(别无他法)还是很个性的,并在排行榜上有着不错的名次,但最终还是被认为比较糟糕;Modern Life Is Rubbish也并不算成功,其中Colin Zeal这首还不错,节奏很快,典型的英式摇滚风格,但是这首是好而不是非常好,想做主打的打榜歌曲还是差的很远的,所以这张专辑就显得每首歌都不错,但却表现平平、听了几遍也就是那样了;但后来的冠军专辑《Paklife》让Blur脱颖而出,尤其是里面的Boys and Girls风靡英伦(感觉这首歌很熟悉,自己小时候一定听过的感觉),从名字中就可看出来,Blur比较针对的是中产阶级人群。同名单曲Parklife也是非常的棒,完全是非主流的形式俘获了听者的心,同时也延续了《Modern Life Is Rubbish》中用词高级、丰富的特点,这张专辑也彻底改变整个英国青少年的文化,影响极为深远,在这同时英国所谓的Brit-Pop新浪潮也随之展开。之后,受那场英伦摇滚大战的影响,《The Great Escape》于1995年的九月在一片看好中发行,并且在英国的专辑销售榜排名第一。其实Blur一心想做的是那种传统英伦摇滚的感觉,但这并不被市场接纳。所以一旦迎合市场的风格,Blur成员的才华就被显现出来,一张《Parklife》就显现了出来,但这也为后来的解散埋下了种子。

这里要说的是,在《Parklife》之后的乐队同名专辑《Blur》里,Song 2可以说又是一首摇滚乐史的经典。可以说这首歌是极致的重金属音乐,歌词也是毫无逻辑地好(当然瞎拽了半天最后还是but Im never sure why I need you的情感大戏......),说它好是因为他在音乐中第一次描绘了一个摇滚乐迷听重金属时的疯狂状态:

When I feel heavy metal

And Im pins and Im needles

其间的Woo hoo也非常的带感,主题情感也是直白明显的,所以说把Song 2这首虽然词有些无厘头的歌列入摇滚史中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切看似很美好,摸爬滚打到成名。但Blur内部却始终是有矛盾的。主要的还是吉他手Graham Coxon和主唱Damon Albarn,或者说和乐队的不和。GrahamDamon其实私交很好,甚至达到了好基友的程度(用流行语言开玩笑地说是好基友,但真正程度上可是Soulmate啊),但无奈两个人的音乐风格是不合的。在这里引用知乎里的一些话,这篇我一直收藏着的。详情请移步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774640,这是一篇长文,我在这里就引用并加入一些和本文有关的一些内容了。

Graham 害羞,安静,讨厌社交,可以一个人在屋里沙发上坐一整天,边看电视边拨弄吉他。他甚至厌恶坐飞机,因为会和其他人挨得太近,并且还得听别人使唤。他悲观,觉得这个世界随时会完。他觉得自己是工人阶级的孩子。这怎么可能是一个以编排精致的旋律抚慰伦敦中产年轻人灵魂的乐队的成员呢?

Graham和Damon在中学相识时的确是有共同语言的。两人自小都受父母的音乐熏陶,喜欢谈论衣服,其他小孩都在聊足球的时候,他们玩音乐,两人身上都有着强烈的艺术气质。

Damon显然更懂音乐包装,如何将自己的音乐作品合乎人们胃口。

所以,总的来说就是,Blur一味地迎合市场的音乐并不是Graham的本意,97年在邻居的鼓励下,Graham发行了第一张自己的专辑《The Sky Is Too High》,结果被NME尖刺直接地评价为:英国最有才华的一个音乐创作人将自己的头插入一桶碎猪肝,然后哼哼了 11 首歌。

感兴趣的可以去听听,我觉得这个评价已经很中肯了。但这并不是说Graham没有才华,而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载体吧,Graham的唱功首先是其一,其次这也只是一次试样吧,其中歌曲的一些伴奏风格还是可取的。Damon的吉他才华在一篇知乎文章中说到,是在当时代具有开创意义的(我并不弹吉他所以不太懂),OasisBlur的两位吉他手似乎有这共同的吉他弹法爱好,并且都是在当时代的佼佼者。

后来在《Blur》(1997)和《13》(1999)两张专辑中,Blur更大胆地尝试了Graham崇尚简单真实不做作的风格,最巅峰的成就应该是Tender,这首在Blur乐迷中都被广为认可,毕竟,Blur Damon的引领下的探索,有他的掌舵,《Blur》和《13》仍然比Graham的个人专辑制作更精良。但Tender的成功也让Graham更加陷入自己的世界,日益难以和乐队其他成员(当然主要是Damon)正常合作,与此同时,他的酒精瘾也在加重,而多年的女友也要带着一岁的女儿离开他。Graham的状态已经到了历史最低。直到2001年,Blur 准备录制乐队第七张专辑《Think Tank》,Graham突然消失了,去戒瘾所接受封闭治疗。这成为了 Graham与乐队恶化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2002 5 月,乐队准备重新进入专辑录制期,Graham又到了录制工作开始之前一周多才露面。这次,乐队受不了了,其他几个人都没有出面,乐队经纪人单独把Graham叫开,对他说:你走吧。

    在这之后,Damon一直说没有了Graham的 Blur 就不是 Blur 了。Blur 停摆。而精力充沛的 Damon则在继续进行他在多个方向上的探索。他把电子乐制作人、Hip Hop 歌手和漫画家捏成了又一个超级流行的组合。他写了音乐剧,被很多中国小朋友称为「史上最雷人孙悟空造型」的中文音乐剧《西游记》(Journey to the West)正是他的手笔。他还积极参与了很多马里音乐人向西方推广的工作,自己也出了一张个人专辑,名字就叫《马里音乐》(Mali Music)。

随着年岁增大,Graham的心境也在逐渐变好。是的,他就适合一个人待着。过去几年里,Graham已与乐队诸子重修旧好。他尊重Damon在电子乐、Hip Hop、非洲马里音乐和舞台剧方面的探索(都是在Graham离开后Blur停摆的探索)。在Graham的个人专辑中,最近几张也明显可见Graham正在平静下来(尤其是09年《The Spinning Top》,This House这首歌也是我大爱),并且曲调也颇为悦耳。所以在200812月乐队又宣布重组了,只是后话暂且不提。

2003年的英国雷丁音乐节上,尽管此时Graham已经离开了乐队,但Damon在和乐队演唱《温柔》时,邀请台下观众齐唱Graham的那句歌词。Damon说「我不想显出一点难过,但 Graham 和我合写的这首歌,你们知道他唱的那段词,我想要你们用最大的声音一起来唱。每个人都要唱。」

这种温馨,这只有有这样故事的人,才会有。

还记得那第七章专辑《Think Tank》吗,让Graham离开的最后一个稻草,被译作“思想气囊”、也被开玩笑地译作“想想坦克”。这张专辑没有了Graham,也整个成为了Damon对好基友的想念,也是我Blur中最喜欢的一张专辑。虽然有些私人化但不得不说极其的好,在艺术水平上非常高。这张专辑处处是Graham的影子,整张专辑的吉他也是Damon无奈之下自己弹的。这张专辑的第一首歌是《Ambulance》,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果用CD机播放,一直按Rewind键,会出来另一首歌Me, White Noise(现在QQ音乐什么的各大播放器都是有的),非常劲爆带感,让人不自觉的抖腿。我记得我第一次听是晚上在宿舍戴着耳机,当时都已经躺在床上了,不知道连体床铺对面的哥们感觉怎么样……这首歌整首就是在给Graham唱的,所以单拿出来是无法评价,打榜之类的,我想,因为Damon并不想把他们的私人感情拿出来到媒体上吧,这首歌,也就是希望在Graham买完《Think Tank》的盘后自己静听,能感受到那满口怨言背后一丝温存的暖流吧。还比如Good Song里的忧伤,和那些深情的表白:

Ill take care,

Cause i know you'll be there,

You seem very beautiful to me.

“我将会保重自己,因为我知道,最终你会回来的,你看起来仍是那么美丽。”还有Sweet Song,一点儿也不甜蜜,皆是分开后的痛楚——“某个人真的很不开心,我该怎么办?你置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好像我从未得到过你……”:

What am I to do,

Someone is really unhappy.

Put myself on the knife,

It seems I never got through to you.

整首歌的基调非常痛苦,但那种痛苦之余对好朋友接纳、希望的温暖感,我想Graham是能感受得到的吧。还有置于整张专辑最后的一首歌Battery In Your Leg,这首歌是Graham走之前写的,Damon其实已经早就遇见了Graham的离开了。这首歌里唱道This is a ballad for the good time.成为了BlurGraham的绝唱(当时并不知道后面还会再回来,希望真的成真了)。因为风格与前几专迥异,《Think Tank》这张专辑掀起了一番小高潮,但没有了Graham的吉他,Blur也就此停摆了。

09年复出之后,Blur就各种巡演,并推出精选集,以及拿各种奖。20104月,Blur为国际唱片日发行了单曲Fools Day,又一大摇滚乐必须听的神作。这首歌的知名度不高,但却是又听到了久违的和声,又见典型的英伦摇滚,那种下午三点的惬意感觉又回来了。Blur还给下午三点的感觉加了个限定“on a cold in Spring time”,所以我在之前说是英伦寒冷的四月。还记得老狼的那首《百分之百的女孩》(顺便推荐)吗?那一句“四月的下午不要错过”,为什么是四月?这不是巧合,摇滚乐就是这种感觉。老狼认同的这句话是出自村上春树《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我想,在音乐、文学领域,英伦摇滚、老狼、村上春树……这种审美的感觉是共通的,因为人这一辈子,在四月下午三点钟,举杯轻呷咖啡的感觉,都是这样的美好。在复出前和复出后的Blur的所有音乐里,我认为这一首是最好的。

为了庆祝2012年夏季奥运会闭幕式,Blur在海德公园进行压轴演出。可见Blur在英国人心中的地位。20152月,Blur在伦敦一中餐馆中举行新专辑发布会,宣布自解散十二年来的首张专辑《The Magic Whip》(魔鞭)将于427日正式发行。大家可以去看看这张专辑的封面,居然有四个中文大字,极其魔性。整张专辑的灵感来源于乐队在香港的生活,其中还有Pyongyang(平壤)这样的歌,歌曲风格比较广泛(这也是Damon的性格嘛)。这张专辑无论在哪儿的评价都很高,连Oasis的乐迷都高度评价。这一专也是少有的能让我全专接受的专辑,专辑中所有的歌我都很推荐,尤其推荐My Terracotta HeartGhost Ship(香港在这里有所交代)、There Are Too Many Of Us等等。

 

然后Oasis,并没有DamonGraham这样的基情故事。

其实主要是Oasis丑闻非常多,整个就是个屌丝乐队(没有任何鄙视之意,但确实是这样),不过音乐做的还是很不错的。他们喷过好多人,比如Blur就首当其冲(主音Liam还诅咒过Damon,据说还喷过Green Day、林肯,就不知道是几个意思了……

不过Oasis的歌是真的好。Oasis可以说走的是Beatles-Queen的路线,但发扬了许多,削弱了和声的地位,而更加重视吉他的发挥。Oasis的吉他听着是很有感觉的,并且主唱(Liam和他哥Noel)的声音也很不错。Oasis有许多不好的歌,但是好的歌是真的好,绝对是顶级的,尤其在《(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这张专辑里,可以说是他们最好的专辑中,许多歌都是惊世骇俗之作。比如Wonderwall这首,应该是和Hey Jude一样几乎全英国人都会唱的歌了吧。和Blur竞争输掉的那首Roll With It,现在还很常见到,,因为Oasis是曼彻斯特人嘛,于是他们在比赛结束后大放Roll With It,全场齐唱那个嗨,幸亏纽卡球员脾气好才没打起来。其中的Champagne Supernova也深受众人之爱,前曼联球员维尔贝克最爱的一首:

Someday you will find me

Caught beneath the landslide

In a champagne supernova in the sky.

这首歌很棒,但是讲不出很棒的理由。我觉得是,歌词看起来很无厘头,但实际上“Someday”就界定了时间的流逝,等当我们的骨灰已经飞到了香槟色的超新星中时,你能想到时间过了多么久吗?其实整首歌的基调和苏轼写下《赤壁赋》时的感觉是一样的,就如词中那句的诘问:

But you and I will never die,

The world's still spinning around we don't know why,

Why-why-why-why......

所以,不要让失落笼罩了你,这个香槟色的星球仍在旋转。这个世界可能最终会消亡,毫无你与我的踪迹,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We were getting high”,我们曾经一起幸福过。

还有Dont Look Back In Anger,也是绝对的摇滚界经典,那一个Anger,操着一口性感的英音唱到:

And so, Sally can wait,

She knows it's too late as we're walking on by

Her soul slides away

But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I heard you say.

韶华已逝,但不要为往事而懊悔。这首歌又唱哭了多少人……

讲真,除了这张专辑Oasis没什么太好的专辑了,但是单曲还是有一些的,比如The Masterplan(版本很多,找那个好听的版本)、Live Forever(在之后也成为了英伦摇滚纪录片的名字)等等,在此就不细讲了。

而且还有一点也是业界一致认同的:就是很多歌可能旋律像之前别人的某首歌,我觉得这是正常现象吧,毕竟那么几个音排列组合,旋律有限、而且人在创作时难免收到所听歌的影响。所以经常会有爆料这种文章,说谁谁抄袭了谁谁的歌;但Oasis不一样,Oasis简直“天才”地自己抄袭自己的歌……Oasis在二十一世纪后感觉创作动力很差,做的很多歌都明显有以前的影子,比如05年的专辑《Dont Believe The Truth》当中的主打单曲Lyla,就是Champagne Supernova的影子,你不觉得一开始的那句“and catch the silver sunlight in your hands”和“lift me up and take me where I stand”就是抄的“where were you while we were getting high”么?

这里要提的是后期有首The Shock Of The Lightning,又一大神作。“Come in, come out, come in, come out tonight.”,似乎每个人都有过这样,想念着一个人、辗转反侧的时候。一如既往的Oasis的风格,但是加上了现代的配器,那几句也写得太好,加上主唱有点儿扯嗓子的缠绵唱法,才发现Oasis唱情歌一如既往地煽动人心:


Love is a time machine,

Up on the silver screen,

It's all in my mind.

Love is a litany,

A magical mystery,

And all in good time, and all in good time,and all in good time.

“爱是时光机,投射在屏幕上,却只在我心中回味;爱是冗长的故事,是神奇的谜,但皆尽是美好的时光。”不得不说,后时代的英伦摇滚是另一种风格,甚至如果听多了,会感觉比90年代的摇滚更丰富,更精彩。如果你喜欢上The Shock Of The Lightning的同时也和谁恋爱了,那以后你应该忘不掉这首歌了。

最后要再说两句。

最终Oasis也和Blur冰释前嫌了。可能都老了吧,对世界的看法更加豁达、也无心无力去争什么了。Noel曾诅咒Damon,最后两人却关系十分的好,Damon还称自己很欣赏Noel,要知道能被Damon称赞的人,也就是Graham Coxon了……现在又多了个Noel,真让人们怀疑,当初那场英伦摇滚,不会是逢场作戏吧,哈哈。

BlurOasis越走越远,友谊地久天长。


【未完待续,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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